天津市有无刑事犯罪记录检索方法调整
	
	
		
	来源:泰达公证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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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tedanot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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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17-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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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有关文件精神,自2015年3月15日起, 《有无刑事犯罪记录检索证明》调整为由当事人户籍派出所出具(加盖派出所行政章),天津市刑事科学技术研究所不再出具该证明。同时,公安机关不再收取检索费用。 公证当事人要办理相关公证,应先到公证处领	
	
	
		
			       根据有关文件精神,自2015年3月15日起,《有无刑事犯罪记录检索证明》调整为由当事人户籍派出所出具(加盖派出所行政章),天津市刑事科学技术研究所不再出具该证明。同时,公安机关不再收取检索费用。
       公证当事人要办理相关公证,应先到公证处领取《关于协助提供公民有无刑事犯罪记录调查函》,到派出所开具相关检索证明后再申办公证。
(责任编辑:泰达公证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