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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公证
来源: | 作者:tedanota | 发布时间: 2017-09-06 | 17050 次浏览 | 分享到:
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据法律规定对无疑义的以给付为内容的债权文书赋予强制性效力,当债权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债权文书规定的义务时,债权人无需经过债务人同意,即可依法凭公证机构签发的执行证书,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公证活动。

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据法律规定对无疑义的以给付为内容的债权文书赋予强制性效力,当债权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债权文书规定的义务时,债权人无需经过债务人同意,即可依法凭公证机构签发的执行证书,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公证活动。

一、办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公证程序规则》(司法部令第103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关于公证机关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执行有关问题的联合通知》(下称《联合通知》)、《办理具有强制执行效力债权文书公证及出具执行证书的指导意见》、《关于充分发挥公证书的强制执行效力服务银行金融债权风险防控的通知》等。

二、申请条件

1、当事人申请办理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公证,应当由债权人和债务人共同向公证机构提出;

2、涉及第三人担保的债权文书,担保人(包括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反担保人,下同)承诺愿意接受强制执行的,担保人应当同时向公证机构提出公证申请。

三、办事程序

1、本人咨询或查询所申请公证事项所需材料,到公证处领取或网站下载相关证明表格;

2、持相关证明和表格、信函到相关单位开具证明或办理相关手续;

3、携带相关材料到公证机构申请公证;

4 当事人申请办理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公证时,债权文书中应当载明当债务人(包括担保人)不履行或者不适当履行义务时,其愿意接受强制执行的承诺。债务人(包括担保人)仅在债权文书的附件(包括补充条款、承诺书)中载明愿意接受强制执行承诺的,当事人应当在附件上签名(盖章)。该附件应当与债权文书一并装订在公证书中;

5、在约定时间内领取公证书或申请通过快递送达方式领取公证书。

四、提交材料

1、申请人为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明原件及A4复印件一份(中国大陆居民提供身份证和户口簿,港澳台居民提供来往内地或大陆通行证,外籍人提供护照);

2、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办此项公证的,需提交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及其A4复印件一份,如:企业法人的营业执照,社团事业法人的注册登记证书,机关法人的主管机关批准成立的文件;

3、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办此项公证的,需提交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身份证明或委托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明及其A4复印件一份;

4、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商务主管部门、地方人民政府金融管理部门批准设立的从事资金融通业务的批准文件(如金融许可证)及其A4复印件一份;

5、债权文书;

6、担保文书;

7、债权人、债务人需提供工商局备案的公司章程及同意借(贷)款的股东会决议,担保方同意为债务人提供担保的合法、有效的书面文件;

8、债务人、共有人、担保(保证、抵押、质押)人各自签署的载明其不履行义务或不完全履行义务时,愿意接受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承诺书,该项承诺也可以通过承诺书或者补充协议等方式在债权文书的附件中载明;

9、公证人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特别注意事项:

1、公证机构可以对银行业金融机构运营中所签署的符合《公证法》第37条规定的以下债权文书赋予强制执行效力:

1)各类融资合同,包括各类授信合同,借款合同、委托贷款合同、信托贷款合同等各类贷款合同,票据承兑协议等各类票据融资合同,融资租赁合同,保理合同,开立信用证合同,信用卡融资合同(包括信用卡合约及各类分期付款合同)等;

2)债务重组合同、还款合同、还款承诺等;

3)各类担保合同、保函;

4)符合本通知第二条规定条件的其他债权文书。

2、未经公证的符合《联合通知》第二条规定的合同、协议、借据、欠单等债权文书,在履行过程中,债权人申请公证机关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机关必须征求债务人的意见;如债务人同意公证并愿意接受强制执行的,公证机关可以依法赋予该债权文书强制执行效力。 

3、符合《联合通知》第二条规定未经公证的债权文书,当事人就履行过程中出现的争议或者违约订立新的协议,并就新的协议共同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具有强制执行效力债权文书公证的,公证机构可以受理,但应当要求当事人提供原债权真实、合法的证明材料,并对证明材料采取适当的方式进行核实。

 

五、办理时间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 8:30-11:30  13:30—17:00

注:国家法定节假日不办公

六、办理地点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街21号开发区档案馆北门五楼

七、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25203325252033262520332725203328

八、表格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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