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多名群众持《天津市商品房买卖合同》、不动产登记中心备案手续和以我处名义出具的公证书,向我处进行公证书核查。
经我处核查,并向《天津市商品房买卖合同》载明的天津开发区格调林泉苑楼盘销售方泰达建设集团、开发区不动产登记部门了解情况,上述文件、手续全部为伪造文件。已经发生的多起伪造公证书和商品房销售合同,都是受骗群众在不法中介机构办理卖房手续时获得,已有部分群众被骗取大额购房资金。
我处已于2018年12月13日向天津滨海新区公安局南海路派出所报案,追究不法人员和机构伪造、变造公证书、公证机构印章,并利用虚假公证书从事欺诈活动的刑事责任。
在此郑重提醒广大群众通过泰达公证网、泰达公证处微信公众号或电话25203326等方式及时核实公证书真伪,也可以通过天津市房地产管理部门网站查询系统对商品房销售许可证号进行核查,避免经济损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44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67条规定,我处已向滨海新区公安机关报案对任何伪造、变造或者买卖伪造、变造的公证书、公证机构印章,并利用虚假公证书从事欺诈活动的行为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公告。
天津市泰达公证处
2018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