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18年3月到2019年2月,泰达公证处在一大型民营企业票务诉讼案诉前、诉中和强制执行等多个环节提供高质量的公证服务,为企业解决矛盾纠纷、维护合法权益提供了强有力的证据支持。
2018年3月,在我市经营某休闲游乐项目的一大型民营企业因票务委托纠纷被票务代理机构告上法庭,要求该企业按约交付代理出售门票的票款。该企业认为代理机构在门票销售过程中违约在先,且在代理机构销售门票的网站上留有违约证据。为防止证据灭失,该企业向泰达公证处提出办理保全证据公证申请。泰达公证处及时受理了公证申请,并赶在法院开庭审理前出具了公证书。
几个月之后,承办公证员再次接到该企业的电话,申请办理电子邮件保全公证,作为案件二审的补充证据。在上百封企业与代理机构的电子邮件中,保留了双方就票务代理合作的有关信息以及每批次门票销售的往来确认记录。公证员认真对案件证据的效力进行了梳理,根据电子邮件的证明内容不同,对上百封电子邮件进行了分类保全。
2019年2月,该企业在庭审中胜诉,法院判定企业可以选择向代理机构交付票款或交付门票的方式偿付核定的所欠票款。但当企业选择交付门票方式时,代理机构则要求以票款方式执行,拒绝接受企业交付的门票。多次协商未果,考虑到判决书规定需要在判决生效七日内给付,企业再次联系承办公证员咨询解决办法。公证员建议企业将向对方给付1300张门票采取邮寄方式送达并办理公证,赶在规定时效内履行判决。在受理公证申请后,公证人员加班加点对需邮寄的1300张门票复印、核对、封装、记录,在规定时间为企业寄出门票办理了邮寄送达保全证据公证。
历时一年多,从诉前到诉中再到诉后,从网页保全到邮件保全再到邮寄送达保全,泰达公证处通过一系列保全证据公证,为民营企业解决矛盾纠纷、维护合法权益提供了有力的证据支持与法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