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天津市泰达公证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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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达公证员化解失怙女童继承难题
来源:天津市泰达公证处 | 作者:泰达公证处 | 发布时间: 2024-11-14 | 696 次浏览 | 分享到:

2024年8月,泰达公证处梁倩宁公证员克服重重困难,采取多种便民公证途径,为外地来津当事人办理了未成年女孩继承父亲在津遗产的继承公证,被当事人赞誉为“贴心服务,温暖人心”。

李先生两年多前不幸被害,生前曾在天津某区购买过一套农村拆迁安置房。李先生生前有一未满8岁的女儿,与离异的前妻黄女士早已返回湖北老家共同生活。为了将李先生购买的房产继承给女儿,两年多来,黄女士作为女儿的监护人,多次往返津鄂两地为此事奔波,但因多种因素始终不能顺利完成继承手续。经过多方打听,来到泰达公证处咨询,尝试得到帮助。

继承人属于未成年人,涉及监护权的确认;被继承人被自己父亲杀害,死因特殊;房产属于无产权证的拆迁安置房;李先生不属于拆迁房屋所属村集体成员;亲属关系和离异夫妻婚姻登记等信息在外省市;继承人未成年;作为女孩监护人的申请人黄女士居住在外省市,不便多次舟车劳顿办理相关手续……面对如此复杂、难度颇大的继承事项,梁倩宁公证员认真履行了“首问负责”职责,在向审批公证员汇报后,及时启动“承诺受理”、“容缺受理”的便民机制,当即受理了黄女士的申请。在随后办理过程中,梁倩宁公证员高度的责任感和专业精神,通过多种渠道联系湖北省相关部门对黄女士提供的证明线索进行核实、调查,完善证据链条,成功收集到所需的全部资料,顺利完成了这个复杂的合同项下权益权属继承公证。

公证书出具后,公证员通过特快专递向申请人寄出了公证书,实现了“办公证只跑一次”。黄女士在接到公证书后,通过快递从湖北老家送来了锦旗,称赞公证员“尽职尽责,贴心服务,热情帮助,温暖人心”。此次公证的高效的办理,及时维护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增强了群众对公证服务的信任与满意度,充分体现了“我为群众办实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政策精神,真正做到让群众办理公证省时省力省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