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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有限公司创立大会公证
来源: | 作者:tedanota | 发布时间: 2017-09-06 | 17552 次浏览 | 分享到:
股份公司创立大会公证,是公证机关根据股份有限公司筹备委员会的申请,依法证明设立公司中的报告、公司章程、董事会和监事会的产生、创立会议记录及创立大会的全过程等事项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

股份公司创立大会公证,是公证机关根据股份有限公司筹备委员会的申请,依法证明设立公司中的报告、公司章程、董事会和监事会的产生、创立会议记录及创立大会的全过程等事项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


一、办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公证程序规则》及有关规定。

二、申请条件

与公证事项有利害关系并以自己的名义向公证机构提出公证申请,在公证活动中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三、办事程序

1、本人咨询或查询所申请公证事项所需材料,到公证处领取或网站下载相关证明表格。

2、持相关证明和表格、信函到相关单位开具证明或办理相关手续。

3、携带相关材料到公证处申请公证。

4、在约定时间内领取公证书或申请通过快递送达方式领取公证书。

四、提交材料

1、公司发起人的法人资格证明及A4复印件一份,筹委会成员身份证明及其A4复印件及名单;

2、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股份有限公司筹建登记的批准文件及其A4复印件;

3、国家或地方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批准实行股份制的文件及其A4复印件;

4、金融管理机关同意发行股票的批准文件及其A4复印件;

5、资产评估资格证书及资产评估报告书;

6、审计、验资报告书;

7、招股说明书和股票发行办法;

8、股东名册;

9、公司创立大会(首届股东大会)的议程;

10、出席首届大会的股东代表产生办法;

11、设立公司的报告;

12、公司章程(草案);

13、首届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名单及简历;

14、通过股东代表产生办法、设立公司报告、公司章程、选举董事会和监事会成员的表决办法;

15、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五、办理时间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 8:30-11:30  13:30—17:00

注:国家法定节假日不办公

六、办理地点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街21号开发区档案馆北门五楼

七、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25203325252033262520332725203328

八、表格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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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书领取回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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