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天津市泰达公证处

TEDA  NOTARY  OFFICE  P.R.C

扫一扫

关注我们

.
买卖合同公证
来源: | 作者:tedanota | 发布时间: 2017-09-06 | 18640 次浏览 | 分享到:
买卖合同公证是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法人之间、法人与其他经济组织之间、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与公民之间签订的一方供应商品(或产品),另一方接受商品(或产品)并支付价款的协议行为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

买卖合同公证是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法人之间、法人与其他经济组织之间、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与公民之间签订的一方供应商品(或产品),另一方接受商品(或产品)并支付价款的协议行为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

一、办事依据

《中国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公证程序规则》及有关规定。

二、申请条件

与公证事项有利害关系并以自己的名义向公证机构提出公证申请,在公证活动中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三、办事程序

1、本人咨询或查询所申请公证事项所需材料,到公证处领取或网站下载相关证明表格。

2、持相关证明和表格、信函到相关单位开具证明或办理相关手续。

3、携带相关材料到公证处申请公证。

4、在约定时间内领取公证书或申请通过快递送达方式领取公证书。

四、提交材料

1、合同双方的主体资格证明及A4复印件一份,如企业法人的营业执照、社团事业法人的注册登记证书、机关法人的主管机关批准成立的文件;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的身份证明及A4复印件一份;委托他人代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明及其A4复印件一份;自然人应提交居民身份证或护照及其A4复印件一份;

2、买卖合同原件;

3、公证人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它有关证明材料。

五、办理时间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 8:30-11:30  13:30—17:00

注:国家法定节假日不办公

六、办理地点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街21号开发区档案馆北门五楼

七、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25203325252033262520332725203328

八、表格下载

企业公证申请表

公证受理通知单

公证书领取回执

法人委托书参考文本